大唐镇将迈出“电商换市”第一步——诸暨网-尊龙凯时平台入口
大唐镇将迈出“电商换市”第一步,整合袜业产业链和电子商务园区优势,激发积聚效应
发布时间:2014-11-19 16:19:26
来源:诸暨日报
编辑:陈璐 审核:杜萌颖
记 者 蒋建云 特约记者 朱泽涌 通讯员 郦卓鸣 章幸钢
电商市场蛋糕香,这是一个铁铮铮的事实。记者在走访调查时发现,仅大唐镇就有300多家专业从事袜子类网上交易的企业,在这300多家企业中,拥有自主品牌进行网上销售的不到10%,自产自销的传统袜企占据了25%左右,而最为常见的当属那些在袜业市场进货,再通过淘宝进行零卖的网络小卖家,这批群体占据了65%左右的份额,由于网络市场进入门槛普遍较低,随之而来的就引发了无序的同质化竞争和价格战。
在电子商务快速占领新兴消费渠道之时,传统企业想得最多的是怎么样去分得一杯羹,却很少会去想如何把蛋糕做大。这也导致当前的电子商务市场良莠不齐,各类低价、同质化无序竞争异常激烈。
“从市场经济的原理上说,电商市场的发展的确是一个硕大的蛋糕。”诸暨市电子商务园区相关负责人王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大唐拥有全球最大的生产基地,袜子类电子商务销售占据了全国80%的份额。但是,在如此密集的市场中,大唐袜业除了用物美价廉去抢占市场份额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换一种做法去尝试呢?”王刚指出,诸暨市现有的电子商务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很多人对于市场的机制了解并不多。打个比方说,同样是一款袜子产品,如果是本地的小卖家在淘宝店铺销售,每双的利润还不到10%。而如果把这双袜子交给国内知名的品牌来运作,那么每双袜子的销售利润绝不低于100%,甚至更高。
“从一定意义上说,我们现有的产业就是一块最大的蛋糕,而当前不少企业所开展的电子商务销售模式,并没有把这块蛋糕做大做强。相反,这些电商企业都是一味地想着如何才能把蛋糕抢到手。”王刚认为,电子商务作为一个新兴的市场空间,电商企业当前迫切需要的是一个良好的运营环境,其次是要“涉网”企业明白自己在抢夺蛋糕的时候自己的优势所在,明白自己该拿什么去适应市场。
“如果大唐镇能建立一个健全的电商平台和完善的物流中心,我们的电商总部将考虑整体迁移过去。”上海南极人集团张玉祥表示,大唐袜业的产业链优势非常明显,并且在近两年时间里,南极人90%以上的袜子都在大唐采购。
传统专业市场与电子商务联动发展已是大势所趋,但大唐镇主管工业的副镇长孟理光仍有不少困惑:“现在线下线上的资源还没有完全整合到一起,怎么才能将更多更好的袜子产品在线上打开销路,卖向全国乃至全球?”
在孟理光的困惑中不难发现,构建一个和产业链相辅相成的“大蛋糕”已迫在眉睫。“接下来我们将依托大唐袜业产业链的优势和电子商务园区的规划出台一系列的整合机制”。
在谈到如何打造整合产业资源时,孟理光指出:“像我们这样的专业市场,这两年受电商平台冲击,经营压力不小,一直在探索怎么向电商转型。不过据我理解,省里提出的‘电商换市’,不是简单地把我们这样的传统交易市场全搬到网上去,不是简单地‘换’掉市场,它的内涵十分丰富,包括袜子销售电商化、居民消费电商化以及各类服务电商化。这是省委、省政府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部署,在全国属于首创。通过‘电商换市’,减少商品流通环节,加快流通速度,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和效益。同时,通过网络零售,生产企业可以直接将产品销售给国内外消费者,改变传统的分销模式。”
“通过资源高效整合以及电商平台的建立,积聚效应会大大提升。”王刚表示,电商信息更迭速度很快,抱团不仅仅能最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还能快速地进行信息交换。
“如果能把大唐袜业的资源高效整合,别说是一个南极人,就是10个乃至更多的电商大鳄都会考虑将总部迁到大唐。”王刚表示。
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2〕24号)等文件要求,引导企业借助电子商务拓展国内外市场,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努力争创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特制订本意见。
一、适用范围
注册纳税在我市,通过信息网络,以电子数据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实现经营活动的电子商务企业或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二、扶持内容和标准
(一)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
对同一公司统一招商运营、统一物业管理,具备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所需的配套服务设施,面积超过30000平方米,经商务局初审、市政府审定为重点电子商务园区的,给予财政扶持。
1.对入驻我市电子商务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及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办公用房,前三年按实际租用面积,租金全免,每年由市财政不超过250元/平方米补助给园区业主。
2.对园区企业或服务于园区企业的仓储物流公司,在园区内仓储租用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每年给予50元/平方米补助,每个企业每年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连续补助三年。
3.对市外引进入驻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五年财政扶持,其对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给予前两年80%、后三年50%的奖励扶持。
4.对园区宣传费用、公共区域日常维护等费用予以50%补助,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连续补助三年。
5.园区每引进一家年销售额超500万、1000万的电子商务企业,分别奖励园区管理公司2万元、5万元。
(二)培育与引进电子商务经营主体
6.国内外知名的综合性或专业性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建设对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7.对通过b2b、b2c、c2c等电子商务形式实现年销售收入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经营主体,分别按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8.对获得省级及其以上部门表彰和市“电子商务十佳企业”的电子商务企业,优先安排项目申报及政策资金扶持。
9.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以实际使用为准)用于开展电子商务宣传培训、职校电子商务班办班补助、电子商务企业孵化培育、电子商务协会组建及日常运作。
10.电子商务企业人才引进,参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实施。
三、申报材料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每年年底向市商务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诸暨市电子商务扶持(奖励)资金申请表》及申请报告;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正、副本复印件、电子商务企业年销售收入、年营业收入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3.其它有关材料。
四、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
1.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审计、工商、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项目的监督和跟踪检查。
2.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参照同一补助考核依据的项目,市级各项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对获得上级补助奖励、本级给予配套的,与本级补助奖励不重复享受。
3.奖励实行一票否决原则。企业和经营者发生侵权、欺诈、商业贿赂、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重大违法违规事件,不得享受补助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