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赵家有户装修家庭获赔20吨水泥——诸暨网-尊龙凯时平台入口
发布时间:2014-11-19 16:22:01
来源:诸暨日报
编辑:傅灵栋 审核:杜萌颖
■通讯员 宣洁璐
本网讯 家住赵家镇的陈先生原本想给老房子来个旧貌换新颜,可没想到买来的水泥凝结度不高,浇筑好的水泥地面上满是凹凸不平的颗粒碎块,像豆腐渣一样。在和商家厂家交涉无果后,陈先生向市消保委枫桥分会求助。经过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
去年11月,陈先生在镇上一家建材店购买了20吨水泥用于自家装修。用水泥浇筑地面后,陈先生发现地面一点都不光滑,满是凸起的颗粒和碎块,用扫把一扫就能扫起一层,似乎水泥的凝结度不高。一开始陈先生认为可能是自己没有将水泥搅拌好,于是进行了多次调试,可结果还是不尽如人意。陈先生又想可能水泥地面需时间硬化,但过了挺长一段时间,还是老样子,他这才判定应该是水泥质量出了问题。
此后,陈先生多次到建材店进行交涉,要求商家退还水泥款。而且,这期间他家地面一直未得到修补,影响了整个工程的进度,要求商家还需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但商家一直推说这是厂家的问题,和销售商没有关系。陈先生联系上厂家,厂家却让实验室出具了一份质量说明,称其水泥符合国家标准。无奈之下,陈先生只好向市消保委枫桥分会投诉。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前往陈先生家中查看情况,并现场拍照取证,在确定了投诉的情况属实后,立即联系了商家和厂家,要求双方派代表与陈先生进行现场协商调解。工作人员也找来了几位行家现场查看,初步判断水泥存在一定问题。不过厂家却坚持水泥质量没有问题,造成这种情况可能是施工时候出了问题。虽然水泥到底有没有问题一时间难以定论,但陈先生家的水泥地面出了状况却是事实,也给他造成了损失。最终,经过工作人员的积极协调,厂家同意一次性赔偿消费者20吨水泥,价值7000元,陈先生对此表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