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口罩诈骗案“隔空”宣判 ——诸暨网-尊龙凯时平台入口
95后女子获刑2年被罚2万元
发布时间:2020-03-26 08:41:17
来源:诸暨日报
通讯员 张璐妮 记者 楼婷
编辑:骆依婷 审核:杜萌颖
昨天下午,诸暨法院利用远程审判系统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疫情期间利用口罩诈骗的案件,被告人杨某获刑2年并被处罚金2万元。这也是我市首例宣判的口罩诈骗案。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不少人在微信、微博等平台求购口罩。被告人杨某是名95后,应店街人,无业在家,她产生了以售卖口罩为由进行诈骗的念头。
杨某先是在好友朋友圈留言说她有口罩,然后通过这个好友加入了好几个买卖口罩的微信群。群里都是爱心人士,急着买口罩捐给武汉、孝感等地的医院。杨某在群里称,自己有3万多个一次性医用口罩,她还从网上找来大量照片发给大家看。
很快,深圳的葛某主动联系了杨某,以每个2.3元的价格买了1.5万个,付了预付款7260元。葛某还把杨某介绍给了同样做公益的陈某,陈某花46000元买了2万个口罩。杨某和他们说,她会直接把口罩寄到武汉。
收到钱后,杨某一面大手大脚花这笔钱,一面向葛某和陈某谎称口罩已发货,正在运往武汉的路上,但快递公司出了问题,单号要过几天才能给。为了圆谎,杨某还联系了武汉医院的收货人,打听有没有绍兴寄过去的口罩,想冒充是自己发货的。
另一边,葛某和陈某付了钱,但迟迟没有口罩的信息,就一直咨询杨某。几天后,杨某招架不住他们的催促,索性玩起了失踪,怀疑自己被骗的葛某向当地警方报了案。因为杨某是诸暨人,深圳警方将此案交给了诸暨警方侦办。应店街派出所民警根据杨某的身份信息,立马就锁定了她的家庭住址,并将其成功抓获。
面对民警的审讯,杨某如实交代了上述两起诈骗过程,并称赃款已经被她用于还债、购物、赌博等,只剩下7260元。在民警的工作下,杨某家属答应代为退缴赃款。
法院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鉴于杨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现已退赔被害人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且认罪认罚,法院予以从轻从宽处罚。
最终,杨某获刑2年并被处罚金2万元。